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壹傳媒喊價150億出售在臺平媒 臺媒分析幕後買手

2012年09月05日 17:3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9月5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壹傳媒集團昨日在香港港交所公告,已有第三方對象,表達有意購買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臺灣《蘋果日報》、臺灣《爽報》以及臺灣《壹週刊》,目前正進行初步磋商,金額尚未確定。此消息帶動壹傳媒昨日股價大漲10%。此前傳出創辦人黎智英開價5億美元(約新台幣149.5億元)出售上述三大媒體。

  在臺媒體持續虧損是出售主因

  臺灣媒體業務佔壹傳媒總營收的43.2%,香港佔55.3%。在臺媒體虧損持續擴大是壹傳媒出售的主因,尤其壹電視虧損最為驚人。根據壹傳媒今年6月公佈的年報顯示,至今年3月底,壹電視過去一年來虧損高達港幣11.7億元(約新台幣45億元),吃掉集團其他媒體的獲利,導致壹傳媒由盈轉虧,全年虧損港幣1.8億元(約新台幣6.9億元);相較前一年港幣1950萬元虧損,虧損額暴增近10倍,這也是壹傳媒連續第二年虧損。

  臺灣壹週刊與臺灣《蘋果日報》在臺灣銷售狀況好,但電視媒體業務拖累集團財務,集團在今年年初就傳出打算“整包出售”臺灣業務,一併賣掉平面及電視業務。

  據了解,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如今將電視、印刷媒體分拆出售,已知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主導的大富媒體將買下機上盒“網樂通”客戶,以及“壹網樂”影片數據庫;平面媒體部分傳出的可能買主除了蔡明忠外,也包括原先就傳出有意購買集團部分業務的Tom.com。

  臺媒綜合分析幕後買手

  外界盛傳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可能入主壹傳媒平面媒體,但宏達電昨天表示“不回應外界傳言”。潤泰也說他們不是買主。

  外傳已擁有大富媒體的富邦蔡氏兄弟,可能以個人名義,入主壹傳媒旗下平面媒體。由於蔡氏兄弟已擁有跨媒體集團,未來如果擁有紙媒,會不會再引發媒體言論過度集中的論辯及疑慮,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 表示,平面媒體並非他們行政管轄範圍,所以不便評論。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發言人魏學文表示,根據大富並購凱擘的承諾事項,大富在2013年以前不得申設新聞臺與財經臺。

  今天報載大富媒體將以購買資產方式,買下壹傳媒集團中臺灣壹多媒體娛樂服務公司現有的機上盒“網樂通”所有客戶,以及壹多媒體經營的“壹網樂”隨選視訊(VOD)的所有影片數據庫,外界解讀富邦準備入主壹電視。

  魏學文表示,按照大富並購案的承諾,大富媒體在3年內不得申設新聞臺與財經臺,3年後如果要申設,也必須送進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議。

  先前臺灣“旺中並購案”,旺中集團和壹傳媒透過旗下平面媒體包括臺灣《中國時報》與臺灣《蘋果日報》相互攻訐,引發民眾反感。外界擔心如果原本就擁有跨媒體集團的業者,再入主平面媒體,會不會引發跨媒體壟斷問題,魏學文表示,目前平面媒體並非該會主管範疇,假使大富要買紙媒,這個交易也不可能送到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所以不便表示意見。

  不過魏學文坦言,現行法令針對跨媒體並購的規範仍有不足之處,當初旺中並購案,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同意並購時提出的停止條件,關於平面媒體部分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 無行政監督權責。不過,如果大富要買壹電視,則必須遵守當時大富並購案中的承諾事項,也就是三年內不可控制既有類比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且未經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許可不得新設新聞臺、財經臺及購物頻道。(台灣網 杜美瑩)

圖片來源:臺灣《經濟日報》

圖片來源:臺灣《經濟日報》

圖片來源:臺灣《經濟日報》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晚報》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