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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規定大陸配偶再入臺不需按指紋 約30萬人受惠

2012年10月23日 07:2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務部門10月19日修正發佈“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規定大陸配偶再進入臺灣時將不需按指紋比對,並從22日起實施。約30萬人受惠。

  臺當局“移民署長”謝立功表示,之前規定申請赴臺團聚、居留或定居的大陸民眾,要按指紋並建檔管理,再次入境時,必須再次按指紋核對身份,才可進入臺灣。

  他說,對於經常出入臺灣或攜家帶眷的大陸配偶,造成不便,為更簡政便民,已研議將辦法中有關再次入境查驗前應按指紋規定刪除,讓大陸民眾進入臺灣通關更為便捷。

  謝立功表示,早期因有大陸民眾冒用身份入臺,才訂定要按指紋比對身份的規定,隨兩岸交流密切,通婚增加,大陸民眾赴臺限制也逐步放寬,冒用身份赴臺情形已不常見。

  他同時說,因整型風氣盛行,常遇當事人面貌和證件照片明顯不符,也曾遇過偷渡、冒用身份等情形,為求慎重,查驗人員對再次入境大陸民眾身份有疑慮時,仍可要求按指紋核對身分,以確保安全。(台灣網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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