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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女性指控遭下藥迷姦 李宗瑞恐被判刑70年

2012年10月26日 10:4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李宗瑞(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0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富少淫魔”李宗瑞,目前仍羈押在臺北看守所,但檢警除了持續追蹤下藥性侵女性案件之外,日前法官又裁準延押2個月,目的就是追查毒品案。遭到李宗瑞下藥性侵的女性,目前至少已有10人出現指控,李宗瑞的行為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屬於7年以上重罪,且採“一罪一罰”原則,10名被害人指控,最重可求刑70年。若是依乘機性交罪論處,也可求處50年。

  檢方目前偵辦李宗瑞案件,主要針對迷姦偷拍、藏匿人犯、吸毒、李家被恐嚇及散佈光碟5大部分。其中吸毒部分,李宗瑞堅稱未吸毒,有可能是在參加朋友派對時吸到“二手毒”,撇清自己有吸毒習慣。但根據最新一期的《時報週刊》報道,李宗瑞想用這招來脫罪是不可能的,因為吸到二手毒和實際吸毒的人體反應是截然不同的。

  除了吸毒之外,下藥迷姦的部分,李宗瑞堅稱未下藥,還是男女上床是“你情我願”。但檢方勘驗性愛影片後,發現不少女性是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遭到迷姦,但李宗瑞還說是女生“倒貼”。外傳當時主任檢察官戴東麗曾斥責他“變態”、“幼稚”,戴東麗澄清,她並未大聲斥責,她是在反駁律師,應該將心比心,不能作違心之論。

  戴東麗說,李宗瑞從小被慣壞了,性觀念不正確,價值觀才會扭曲,對女性不尊重。她認為李宗瑞以為自己是富家少爺,這些女生都是看上他家的錢,想要嫁入豪門才會主動貼上。李宗瑞涉嫌下藥迷姦可能遭判處的刑期,戴東麗分析目前至少有10女出面指控,加重妨害性自主是7年以上重罪,且採“一罪一罰”,就可求刑70年。(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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