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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初中女教師性侵未成年男學生遭彈劾

2012年11月06日 08:2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監察院”調查發現,臺灣北部某初中前任體育組長涉嫌性侵未滿16歲的男學生,而當時的校長未善盡監督防治責任,兩人都遭彈劾。

  臺“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趙榮耀所提彈劾案,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涉案女老師先前已被臺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

  高鳳仙說,這名校長雖然已退休、老師也已被解聘,但仍可給予懲戒,在兩人公務員生涯留下紀錄,讓所有不道德的老師以及不負責任的校長有所警惕。

  趙榮耀說,這名30余歲的老師,涉嫌3次猥褻性侵未滿16歲的男學生,而校長任內該校2年內發生13起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這其中3件是老師性侵學生,校長都沒有依法善盡監督、防治、通報、處理及調查責任。(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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