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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院7日晚裁定李宗瑞羈押禁見 被起訴求刑30年

2012年11月07日 23:0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李宗瑞(圖片來自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11月7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涉嫌下藥迷姦多名女子的富少李宗瑞,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45項罪名將他起訴。7日移審臺北地院,法官認為李宗瑞涉犯重罪、逃亡、與證人串供的嫌疑,晚間已將他裁定羈押禁見。

  檢警勘驗李宗瑞的性愛光碟後,發現有28名女子遭下藥或灌醉性侵,另4名女子雖然是自願發生關係,卻不知遭到偷拍,認定共有32名女子受害。李宗瑞獵艷的對象當中不乏知名模特兒、節目主持人等。檢方勘驗影片內容後,發現李宗瑞在性侵得逞後,見被害人仍昏睡,趁機將對方衣物穿回來掩飾犯行,不少受害者因此第一時間未發現遭到性侵。經檢警調查後,被害者看到影片內容,才知道自己也遭到李宗瑞的毒手。

  因此,檢警依據“刑法”“一罪一罰”原則,將李宗瑞求刑209年,建議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上限30年。檢方勘驗影片內容,發現李宗瑞還會逼被害女子說出“我很爽”,變態行徑連主任檢察官戴東麗都看不下去,曾在羈押庭上罵他變態。

  檢察官根據偷拍影片內容與被害人證述,認為李宗瑞涉犯加重強制性交6件、強制性交12件、乘機性交10件、偷拍17件,6日起訴李宗瑞,並求處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7日李宗瑞已遭臺北地院羈押禁見。(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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