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陳姓男子受託照顧友人的3歲男童,卻將男童毆打致死並棄屍。臺灣高等法院依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判刑8年6月。
據悉,陳男自去年11月間起受友人託付,照顧一名3歲男童;因不滿男童隨地便溺,於今年2月7日在桃園縣新屋鄉的住處,持續重毆男童胸部,且在男童跌倒頭部撞擊地面後仍不放過,抓起來繼續毆打。
隔日上午陳男發現男童失去呼吸心跳死亡,為免東窗事發,告知友人後協議棄屍;將男童屍體裝入黑色大型塑膠袋後,開車載到新竹縣關西鎮某產業道路旁棄屍。
後因陳男友人良心不安,向警方自首,並偕同警方將陳男帶回警局;陳男被依對兒童犯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判刑8年6月;陳男友人涉案部分,另案審結。(台灣網 朱煉)
[ 責任編輯:朱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