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6日北京消息 針對各地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在政策支援、管理體系、教育引導等方面的問題,臺盟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提交提案,建議在當前兩岸關係進入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新時期,各地海峽兩岸交流基地應緊抓歷史機遇,充分發揮各地獨特文化優勢,加強兩岸民間交流,為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作出貢獻。
據臺盟中央介紹,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的設立,為進一步深化兩岸民間交流與合作,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搭建了重要平臺。2009年12月16日,山東臺兒莊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經國臺辦批准成立。隨後,各地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相繼成立,目前達到17個。
臺盟中央建議對各地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出臺扶持政策,拓寬資金來源。建議國家和有關部門調研起草支援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建設的政策文件,出臺支援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建設的相關具體政策措施。建議設立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發展基金,以“兩岸共建、惠及兩岸”為宗旨,邀請島內相關方面參與,並吸引海內外臺胞捐資,共同推動交流基地建設。
此外,臺盟中央在提案中還建議,海峽兩岸交流基地應做好科學合理規劃,規範審批和管理,建立交流協作機制。建議基地應結合自身實際,突出資源優勢,圍繞“對臺”主題,科學制定短期、中期和長期發展規劃。在審批時對基地的機構編制、人員配備、資金保障、活動開展等方面提出統一的要求,保證對臺交流工作的正常開展,並努力打造一批示範性基地。成立交流基地協會、舉辦聯席會議和論壇等形式,建立各基地間資訊交流的平臺和交流合作機制,加強溝通和協作。
同時,加強對臺研究,深化交流內涵。建議設立對臺文化研究專項基金,支援並幫助各地與臺灣文化、藝術場館等建立聯繫、加強合作,並積極開展文化遺產保護、文化創意產業、歷史文化名人、文學藝術創作等對臺文化學術課題的研究。找準旅遊發展與對臺交流的結合點,以兩岸同胞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工作。
提案還建議,加強對大陸民眾的涉臺教育。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祖國統一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認識,通過民間自由往來和交流合作,共同做好臺灣人民工作。(台灣網記者 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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