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交通部門前負責人郭瑤琪涉受賄,更二審仍判8年。(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3月2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交通部門前負責人郭瑤琪被控5年前利用臺北車站商場出租標案,受賄2萬美元。法院更一審認定,她收錢後兩度指示臺灣鐵路部門重辦招標說明會事實確鑿,改判8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郭瑤琪上訴後,更二審維持判決。全案仍可上訴。(台灣網 李帥)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責任編輯:李帥 ]
捕蛇人捕獲4.5米巨蟒
美母親產後不捨胎盤
男孩要麼奔跑要麼死
男子欲斷健康右腿
朱邀洪秀柱接副主席?
朱立倫遭"獨派"下戰帖
被換了洪秀柱委屈嗎?
王金平涉司法關說案
強颱風“蘇力”襲臺
"白狼"返臺遭捕引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