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媒披露賴素如涉案細節 要求賄款分批付

2013年03月29日 06:5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賴素如涉索賄1500萬元新台幣交保。(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3月2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馬英九在臺灣一直以清廉形象著稱,但團隊大將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南投縣長李朝卿卻相繼涉貪,連馬英九的國民黨主席辦公室主任賴素如,都在北市雙子星開發案中涉嫌向業者索賄千萬(新台幣,下同),還要求以“1、3、6”分批付款,且收百萬元前金後欲追加500萬元稱要打點5議員,檢方昨將賴等人聲押,賴開庭辯稱是“選舉捐款”,痛哭指如被羈押“就不想活了”,法官淩晨裁定賴120萬元交保。

  同遭聲押的被告包括曾任臺北市政府捷運局處長的太極雙星顧問賈二慶,以及太極雙星幕後金主程宏道;賈認罪獲10萬元交保,程雖坦承支付賴素如100萬元,但辯稱是公關費,否認行賄,獲30萬元交保。檢方無法接受交保,決定實時抗告。 

  要求分“1、3、6”付款

  檢調查出,程宏道為取得開發利益高達1700億元的臺北雙子星開發案,涉嫌透過顧問賈二慶尋找有影響力的臺北市議員在北市議會透過質詢、提案等方式護航,鎖定賴素如及另名重量級議員後,2011年9月透過和賴素如哥哥20多年“換帖兄弟”的世益機電老闆彭建銘,找賴試探意願。

  雙方一拍即合,賴素如開價1000萬元並要求按“1、3、6”分100萬、300萬、600萬三次付現,程宏道同意先付100萬元前金、如賴提案二讀通過再付300萬元,得標後即付尾款600萬元。 

  稱500萬打點同僚

  2011年10月29日,彭建銘領100萬現金到賴素如的律師樓面交,隔月9日市長施政總質詢,賴質疑北市府徵詢開發案私地主投資意願,又徵求財團建商投資人,私地主根本打不過大財團,對私地主不公平,要求郝龍斌謹慎處理,並提案讓私地主有找合作夥伴的優先投資權,涉嫌欲排除臺北市政府這個超級大地主,讓太極雙星團隊可找私地主合作取得優先投資權。

  檢調指出,2011年12月賴素如提案一讀通過後,自認勝券在握,涉透過彭向程要求第二階段改先付400萬元,且再追加500萬元,宣稱多出500萬元是要打點5名議員,但國民黨團後來發現提案有蹊蹺,二讀前主動刪除“私地主”提案,檢調監聽發現,程當時在電話中質疑“大小姐(指賴素如)縮手沒把握?”程後來認為二讀未過沒再付錢。 

  堅稱“捐款已退還”

  事後賴素如沒再提案,但也沒退前金,直到去年11月太極雙星得標傳弊,賴發覺情況有異,才急忙將100萬退還彭建銘。

  賴素如原以為拿錢是神不知鬼不覺,卻不知檢調早已上線監聽,甚至派出狗仔隊跟監蒐證,還拍到賴素如和彭建銘相約捷運站。前天檢調收網,約談彭到案,彭供出賴索賄始末,供稱賴都和他約在捷運站談交易,檢方比對賄款金流、彭及太極雙星董事劉文耀(前“立委”劉文雄胞兄)供詞相符等,諭令彭、劉各30萬元交保。

  賴素如到案原否認拿錢,等檢調提示證據才改口拿100萬“選舉捐款”,但辯稱事後已退還無不法;程宏道坦承給錢,但和賈二慶都否認行賄,辯稱“議員要就同意給付”,北檢認為3人涉嫌行、收賄,且有串證之虞,一併聲押。當賴被移審法院拘留室時,還向法警要了一床棉被禦寒,才能入睡。 

  馬英九致歉:震驚痛心

  律師謝岳龍說,依檢方認定事證,賴素如一旦和廠商約定辦事拿錢,就構成《貪污治罪條例》期約收賄,事後拿100萬元,就構成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就算事後退錢,但因犯罪行為已完成,依法一樣有罪,可處7年以上徒刑;至於量刑部分,法官主要考慮被告犯後態度,是否退錢影響不大。

  對賴素如涉貪,馬英九昨發聲明表示“感到震驚與痛心!”他也以國民黨主席身分,向全體黨員及人民道歉。民進黨北市議員梁文傑說,賴在議會質詢內容,似在討論政策,未構成收賄的對價關係。國民黨北市議員秦儷舫也說,議員哪有權力改變市府政策,分析賴的認知應是業者給“政治獻金”。 

  賴素如涉索賄流程

  ★太極雙星金主程宏道透過顧問賈二慶找議員護航雙子星開發案

  ★前年9月賈二慶透過世益機電老闆彭建銘試探賴素如意願,她開價千萬元,並要求“1、3、6”,即分100萬元、300萬元、600萬元三階段付現

  ★前年10月程指示彭墊付100萬元,隔月賴在議會提案欲護航太極雙星取得優先議約權

  ★前年12月賴提案一讀通過後,要求追加500萬元,稱需打點5名議員

  ★去年1月賴提案二讀前遭撤案,且太極雙星資金沒到位被取消議約資格,程未付後謝

  ★去年11月太極雙星遭質疑涉弊,賴退還100萬元賄款

  賴素如個人檔案

  ★年齡:49歲

  ★現職:第11屆臺北市議員、國民黨中常委兼黨主席辦公室主任、律師

  ★婚姻:已婚

  ★學歷:輔仁大學法律系畢、中國文化大學法學碩士、中國文化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第8、9、10屆臺北市議員

  ●國民黨中央委員暨文傳會文宣部主任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北臺灣科技學院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士林暨北投小區大學講師

  ★身家:家族是北市石牌地主,地方人士指其名下房產因都更,價值恐逾億元 (台灣網 王文英)

李朝卿涉索賄三千一百七十三萬元起訴。(圖片來自臺媒)

林益世涉收賄六千三百萬元起訴。(圖片來自臺媒)

賴素如被聲押後,服務處大門深鎖。(圖片來自臺媒)

太極雙星案被告偵訊結果(圖片來自臺媒)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