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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大姐狀告《壹週刊》 稱未涉雙子星弊案

2013年04月08日 13:3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壹週刊》日前報道馬英九大姐馬以南涉及雙子星弊案,馬以南委任律師蔡茂松今天到法院提告,要求《壹週刊》道歉賠償。

  4月3日《壹週刊》報道指出,太極雙星幕後金主程宏道疑通過臺北市議員賴素如,與馬以南取得聯繫,並由馬以南出面向達新工程借場地,企圖營造太極雙星團隊財力雄厚假像。

  蔡茂松說,馬以南不認識程宏道,也沒有向達新工程借場地,絕對沒有涉入弊案,《壹週刊》報道嚴重損害馬以南名譽,也讓家人聲譽受影響,決定依法提出民事和刑事訴訟。

  蔡茂松表示,馬以南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誹謗自訴,向《壹週刊》社長、總編輯和撰稿記者、編輯提告;民事部分,已遞狀請求損害賠償新台幣10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對於《壹週刊》報道馬以南和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關係匪淺,蔡茂松說,馬以南和王人治是因從事公益慈善活動認識,兩人並未涉及任何商業行為。(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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