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0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10日表示,我們一直高度重視臺胞權益保護工作,採取各種措施認真做好這項工作,並已取得積極成效。一是不斷推進臺胞權益保護工作的法制化建設;二是不斷健全臺胞權益保護工作機制;三是依法妥善處理臺胞權益保護事宜。下一步將積極推動《投保法》及其實施細則的修訂工作,不斷加強完善相關工作,更好地維護臺胞合法權益。
國臺辦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中央電視臺海峽兩岸記者提問:4月9日,在杭州召開了臺胞權益保護工作專項會議。請教發言人,近幾年大陸在保護臺商權益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又是什麼?
范麗青表示,臺胞權益保護直接關係到臺胞的切身利益,我們一直高度重視,採取各種措施認真做好這項工作,並已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不斷推進臺胞權益保護工作的法制化建設,形成了以《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為主體,相關地方性規定為補充的法制體系。全國人大常委會兩度組織開展投保法執法檢查,有效促進了該法的貫徹落實。
二是不斷健全臺胞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其中,2007年1月以來建立的臺胞權益保障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有效整合各部門資源,就臺胞關心的土地使用、海關關務、商標權益保護等議題多次組織專項調研,出臺諸多惠及臺胞的政策措施。
三是依法妥善處理臺胞權益保護事宜。據統計,2012年各地臺辦直接受理各種臺胞權益保護事項4400多件,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解決了3900多件,切實解決在大陸的臺胞、臺商、臺生等在生產、生活中出現的各類問題,有效保護了臺胞權益。
她說,下一步,我們將以落實《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為契機,積極推動《投保法》及其實施細則的修訂工作,不斷加強完善相關工作,更好地維護臺胞合法權益。(台灣網 焦源源)
[ 責任編輯:焦源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