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民進黨擬將黨員入黨比照黨公職提名訂定排黑條款,若實施,陳水扁多年前退黨後,因涉貪定讞,恐無法再回民進黨。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今天召開記者會,媒體問到有關黨員入黨排黑相關問題時,他表示,未來排黑條款如果納入入黨審查,做為消極資格之一,目前擬比照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6條規定,曾犯下13款罪名者,都不能申請加入民進黨。但相關規定都還有待中常會、中執會討論後才能定案。
林俊憲說,如果申請入黨沒有據實以告,或是當時沒有辦法查清楚,未來會增訂執行要點,事後發現相關問題,也會增設罰則,最重可予以退黨。
媒體問到,陳水扁在龍潭購地案因貪污遭判刑定讞,未來是不是無法再入黨?林俊憲說,如果規則訂下來,就將一體適用,規定是怎麼樣就怎麼樣,不會因人而異。
陳水扁于2008年8月坦承選舉競選經費申報不實,並將選舉剩餘款匯往海外,之後主動發表退黨聲明、離開民進黨。2010年11月,因龍潭購地案遭判有期徒刑11年定讞。(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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