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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除罪後 前“立委”顏清標能否再參選未定

2013年06月03日 18:5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天表示,前“立委”顏清標能否再選,要考慮臺灣地區選罷相關規定的公平性問題和臺灣地區會計相關規定修法的效力範圍。

  臺“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臺灣地區會計相關規定修正案,報支經費問題除罪範圍,擴及民意代表、教授。曾因酒帳案被判3年6月徒刑的顏清標能否再參選引發外界關注。

  蕭家淇說,等法令頒布實施後,將與臺當局“法務部”、臺“司法院”會商,主要考慮有臺灣地區會計相關規定和臺灣地區公職人員選罷相關規定部分。

  他說,顏清標酒帳案是否在修正案後的效力範圍內,能否消除其犯罪紀錄,需由臺當局“法務部”認定。

  臺“中央選舉委員會”下午發佈新聞稿指出,顏清標因臺灣地區會計相關規定修正案公佈施行,確定釋放後,未來得否參選,應依臺“立法院”修正通過條文,經徵詢臺當局“法務部”等相關意見後,再提臺“中選會”正式決定。(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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