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東森臺播《我是歌手》比率被裁定為超過7成 恐將受罰

2013年06月11日 20:3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我是歌手》總決賽,4名臺灣唱將引發島內廣泛關注,多家電視臺也因此予以大篇幅報道。(圖片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6月11日消息 4月12日湖南衛視《我是歌手》節目舉辦總決賽,並實施電視直播。臺灣多家電視臺對此予以大篇幅報道,遭到“比率不當”的質疑,其中東森新聞臺首當其衝。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1日)就東森新聞臺播送湖南衛視《我是歌手》提出報告,指東森4月12日當晚的播出比率達72.75%,直播比率40%,將請負責人說明。 東森新聞臺未來恐將接受相關處罰。

  據報道,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虞孝成今天下午表示,“NCC”今天就東森新聞臺播送湖南衛視《我是歌手》節目提出報告,此前曾徵詢業者的“自律委員會”對此事情的看法,並且也組建了“專家學者諮詢委員會”討論,希望不久之後可做出結論。

  “NCC傳播營運管理處長”黃金益表示,針對今年4月12日晚間7時30分至11時30分統計,東森新聞臺播出湖南衛視選秀節目《我是歌手》比率達72.75%,其次是TVBS39.37%、TVBS NEWS21.61%、中天新聞臺18.56%;而從直播的秒數來看,東森最高,直播達5933秒,直播的比率佔40%以上。

  黃金益表示,“NCC”已就這3家電視臺分別進行行政檢查,將請負責人及新聞部主管到會說明,厘清相關徵點。黃金益強調,針對新聞臺播送《我是歌手》,今天只是報告案,是否處置,還沒有最後的結論。

  另外,“NCC”今天也討論到東森綜合臺擅自變更營運計劃,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將罰處新台幣40萬元。

  虞孝成表示,因東森在營運計劃書內容承諾未來東森綜合臺八點檔連續劇將完全自製,非臺灣自製節目比率將降至10%,但2011年1月到6月,東森實際播出的節目內容,平均播放非臺灣自製比率超過40%,不符合換照所承諾的10%,因此裁定罰款。(台灣網 何建峰)

更多《我是歌手》相關閱讀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