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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臺灣電商、連鎖業投資大陸將可享有控股權

2013年06月13日 11:1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13日消息 臺當局“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今天(13日)出席兩岸零售CEO高峰論壇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洽簽後,臺資電子商務及大型連鎖通路在大陸持股可過半,即可享有控股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東方線上今天在臺灣政治大學公企中心舉辦“2013兩岸零售CEO高峰論壇”。林祖嘉會中致詞時,提及6月將洽簽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時,作了上面的表述。

  林祖嘉說,6月洽簽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內容,將把“開放臺灣電子商務及大型連鎖通路赴陸投資持股可過半”列入,等於享有控股權。

  林祖嘉說,其中電子商務開放市場限福建省,但可經由福建,將業務發展伸向全大陸。(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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