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文化部”:不允許陸資在島內經營出版業

2013年06月21日 18:5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引起臺灣出版界反彈。臺當局“文化部”今天表示,不會允許陸資印刷業營業項目包含出版業。

  臺灣“文化部”指出,這次服務貿易協議新增一項利多,是大陸承諾“簡化臺灣圖書進口審批程式,建立臺灣圖書進口綠色信道”,即臺灣圖書可享有快速便利信道進入大陸市場。

  臺灣“文化部”表示,依出版產業調查報告,臺灣圖書出口大陸金額佔臺灣圖書出口至全世界金額比,已由2008年的3.8%,提高至2010年的6.2%(金額約新台幣1億1700萬元);這次大陸同意提供快速便利通道,將更有助臺灣圖書出口大陸的市場銷售。

  臺灣印刷業開放總股權不超過50%的陸資共同經營,臺當局“文化部”鄭重表示,印刷業開放陸資的項目,完全沒有擴及出版事業。

  臺當局“文化部”還說,未來“經濟部投審會”在審核大陸印刷業投資申請時,不會允許其營業項目包含出版業。而“投審會“就申請案的投資項目、投資者身分、股權比例等,也將請”文化部“會同審查,並可核給如“不得兼營出版發行與零售”、“不得拒絕托印”等附帶條件。即便投資許可後,如發現與許可條件不符情事,如寡佔或壟斷、拒絕托印、拓展營業項目至出版發行零售等,也可徑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廢止原投資許可。臺灣出版業,臺當局“文化部”會嚴格把關。(台灣網 王文英)

臺灣頻道 臺灣政局 臺灣社會 臺灣軍事 娛樂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