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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經濟部”:兩岸簽服貿協議 臺灣七大產業受惠

2013年06月21日 21:4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6月21日下午2時許,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與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在上海簽署了《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其附件。(台灣網 于斯文 攝)

  台灣網6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兩岸兩會今天簽署服務貿易協議,臺當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副局長”徐戴維評估,臺灣電子商務、資訊業、線上遊戲業、金融業、環保業、物流及運輸業等七大產業,可望受惠。

  臺當局“經濟部”下午召開ECFA服務貿易協議簽署說明會,由臺當局“經濟部部長”張家祝率領相關單位代表出席。

  徐戴維表示,臺灣對大陸開放共64項開放承諾,大陸對臺開放共80項。其中,臺灣開放內容約57%屬新增或擴大對大陸開放項目,大陸開放內容則皆超出其在WTO承諾水準。

  “經濟部”今天提出7項大陸對臺灣開放重點項目,包括電子商務、證券業、銀行業、保險業、文創產業、運輸業、技術檢測與分析業。

  徐戴維舉例,電子商務部分,大陸承諾臺商在福建經營電子商務持股比例可達55%,超越大陸對其他地區的現有承諾。文創產業方面,徐戴維表示,大陸對進口臺灣研發的線上遊戲產品內容審查(包括專家審查)工作時限,縮短為2個月。同時,還簡化臺灣圖書進口審批程式,建立臺灣圖書進口快速信道;允許大陸電影片在臺灣進行後制及沖印。

  臺當局“經濟部”另提出6項臺灣對大陸開放重點,分別為證券業、銀行業、保險業、觀光旅遊業、醫療服務業、技術檢測與分析業。

  徐戴維表示,這次開放大陸可以合資、捐助方式來臺設立財團法人醫院;但未持有臺灣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合計擔任董事比例不得逾1/3。其他還開放陸資赴臺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提供觀光旅館服務或經營旅行社,但後者除了限制3家外,也只能經營島內旅遊。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臺灣還開放陸資在臺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但限制持股比例需低於50%。

  除了上述項目外,這次臺灣還開放陸資在臺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但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2%。

  整體而言,臺當局“經濟部”認為,簽署協議後,臺商可望藉由提高投資持股比例、擴大經營範圍、擁有較其他外商高的審批便利性,增加競爭力。(台灣網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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