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30日消息 臺灣竹聯幫大佬“白狼”張安樂29日午後返抵臺灣松山機場,隨即遭解送臺北地檢署歸案。他的律師表示,張安樂所涉“恐嚇”、“侵佔”兩案已完成時效,但檢方卻將兩案並作新案通緝他。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離開臺灣17年的“白狼”張安樂29日從上海搭乘國航班機返臺,隨即被警方上手銬解送臺北地檢署歸案。檢察官召開偵查庭,訊問他所涉“組織犯罪”等案件。訊問歷時約3小時,論令張安樂以100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限制出境。
張安樂委任律師張立業表示,很久之前就接受張安樂委任,他與律師杜英達及謝姓律師3人組成律師團。張立業說,他28日即赴上海與張安樂會談,29日一同搭機返臺。
張立業說,張安樂所涉“恐嚇”及“侵佔”案件均已完成時效,同案被告獲不起訴及無罪。但是檢方現在卻將兩案並成新案,以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辦張安樂,並且通緝他。
根據臺北地檢署“不起訴書”,1993年間英泉公司涉溢領土地補償款及逃漏稅,經營產生危機,公司葉姓總經理出面與陳姓男子洽商合作經營英泉公司業務。
“不起訴書”指出,陳男因向葉男追討超過3億元債務不成,透過男子蔡式輝請“竹聯幫”重量級大哥張安樂、李宗奎、高世川、彭建華及張忠信等人出面向葉男討債。
“不起訴書”指出,張安樂委由時任雲林縣議長張榮味傳話相約葉男于1996年6月間在嘉義某飯店出面處理,葉男懼怕竹聯幫派勢力而前往。當天張安樂帶著陳男、李宗奎、高世川及彭建華及蔡式輝等人赴約。葉男後來控告李、高、彭、蔡恐嚇,北檢偵辦後,處分不起訴。
根據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1995年間一家工程公司王姓男子出資500萬元欲與榮福公司苗姓工程師合作標案,因投標失敗,王男向苗男索回400萬元後,剩餘100萬元追索不成,便找上“天道盟”出面處理。
“判決書”指出,但是苗男也請出竹聯幫大哥張安樂出面解決,欲利用幫派勢力逼王男屈就,張安樂即指使高世川及彭建華會同苗男,與王男相約在臺北巿一家飯店談判。苗男、高世川及彭建華被控侵佔,獲判無罪。(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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