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龍應臺回應鈕承澤事件:很可惜但橋歸橋路歸路

2013年07月05日 16:3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5日消息 臺灣導演鈕承澤為新作品《軍中樂園》,挾帶大陸攝影師冒用他人身份進入高雄左營軍港勘景,風波持續延燒。臺當局“文化部長”龍應臺今天(5日)強調,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且會造成很大的損失,但希望不會影響臺當局防務部門或其他機關協助電影拍攝。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至於此事是否影響鈕承澤的公視董事一職,龍應臺則強調“橋歸橋、路歸路”,任何人在司法定讞以前,都是清白的,除非司法告訴她是不可行的,否則鈕承澤依然是公視的董事。

  據報道,龍應臺今天上午出席“臺灣文化光點計劃”簽署記者會,會後接受媒體詢問時作了以上表示。

  “出現這種意外很扼腕!”龍應臺指出,臺防務部門當然要依照相關規定辦理,不論是公務員、小市民都要遵守,此事已進入司法流程,不會置評。

  至於臺海軍檢討行政疏失,海軍司令部與艦隊指揮部互踢皮球,都說對方應負責。雖然紐承澤昨天已遭函送辦理,但臺海軍司令部與艦指部兩位少校與上尉,只有“申誡”處分。艦指部官員指出,此案由司令部核準,就應負全責,不能由下級單位扛責。

  在法務層面,法界人士說,依據臺灣“要塞堡壘地帶法”則定,鈕承澤涉嫌讓曹鬱假冒身份進入軍港,已非“過失犯”的問題,可能構成“侵入要塞處所罪”,可處5 年以下刑期;曹鬱冒用臺灣居民身份登上軍艦,若在勘景過程中,未經允許以攝影器材拍攝軍艦相關設施,可依“要塞堡壘法”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刑期。(台灣網 何建峰)

臺灣頻道 臺灣政局 臺灣社會 臺灣軍事 娛樂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