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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毅:《旅遊法》對兩岸旅遊合作長期發展有積極意義

2013年09月13日 11:0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6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楊毅今天上午表示,兩岸旅遊主管部門和相關業者已經就《旅遊法》將在今年10月1日起實施進行過溝通。雙方一致認為,《旅遊法》的實施對於兩岸旅遊合作的長期發展來講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國臺辦今天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福建海峽導報記者提問: 大陸10月1日即將頒布《旅遊法》,其中規定不得安排遊客購物,臺灣旅遊業者認為這將是一枚“震撼彈”。正好前段時間臺灣也發生了疑似有臺灣導遊毆打大陸領隊的事件,請問發言人如何評價《旅遊法》頒布以後,對於規範兩岸旅遊的作用。

  楊毅表示,兩岸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自2008年啟動以來,總的來看,發展情況不錯,兩岸民眾也都很肯定。隨著兩岸旅遊雙向交流的規模持續擴大,進一步提升旅遊品質已成為兩岸民眾和業界的共識。

  楊毅說,據我了解,兩岸旅遊主管部門和相關業者已經就《旅遊法》將在今年10月1日起實施進行過溝通。雙方一致認為,《旅遊法》的實施對於兩岸旅遊合作的長期發展來講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它有助於兩岸的業者構建一個更好的經營環境,也有利於進一步提升兩岸雙向旅遊交流的品質。目前我了解到的業界的評價還是正面、積極的。(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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