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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319槍擊案要犯唐守義被認定11件罪 重判10年

2013年10月09日 10:0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319槍擊案的槍彈製造者唐守義,今年初從大陸押解返臺受審,即不再爆料與319有關內幕,還坦承檢方起訴的27件販賣槍彈案。臺南地方法院密集審理,認定11件有罪,法官未依證人保護相關規定輕判,還重判10年徒刑,並科罰金60萬元(新台幣,下同)。

  唐守義因涉及319槍擊案的槍彈製造,2005年8月,被前檢察官王森榮依違反槍炮彈藥管制條例等罪起訴。但在臺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檢方起訴內容,並未認定唐守義與319有關,遂裁定交保,未料唐棄保逃到境外。

  同年9月,唐還從澳門隔海郵寄爆料光碟給媒體,指控說是檢察官要他離開臺灣,並特別強調他與同案關係人的筆錄,都是與檢調事先套招,陳義雄與他都是替死鬼,陳水扁身上的彈痕,也不是他製造的槍彈所造成的。

  不過今年初,唐守義從大陸被押解返回臺灣,即閉口不再亂爆料。今年3月,臺南地院即密集針對此案開庭,唐一反過去在境外的爆料,對檢方起訴他27件販賣槍彈案,全都承認,而且每次開庭,都特別提醒法官要依證人保護相關規定減輕其刑。

  臺南地院調查,唐守義坦承,他從2002年8、9月間,就和已經死亡的張新潔,在新北市泰山區锠隆公司利用車床製造子彈,再購入倣貝瑞塔玩具手槍,回臺南市永康區等地改造,並以每把3到5萬不等價碼,陸續販賣給吳旻景、陳柏彰等11人,再流入他人手中。

  不過針對檢方起訴的27件販槍案,因有16件並未查扣槍彈,雖然有唐守義坦白,但法官仍認為證據不足,只認定11起有查扣槍彈的案件有罪。雖然檢方也請求依證人保護相關規定減輕唐守義的刑期,但法官認為,唐2004年8月在高雄市被警方查獲時,即被查獲手槍和子彈,此部分已無法減輕其刑。

  臺南地院因此依連續販賣槍彈罪名,判處唐守義有期徒刑10年,並科罰金60萬元。本案仍可上訴。(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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