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法務部門座談會 討論同性伴侶法制化

2013年10月14日 16:5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法務部”今天召開同性伴侶法制化意見交流座談會,針對同性伴侶能否結婚、法制化進行討論,贊成與反對者均出席表示意見。

  臺灣靜宜大學副教授柯志明說,依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的婚姻家庭條款,臺灣應積極保護的是男女異性婚姻,而不是另外一種婚姻,因為唯獨異性婚姻有自然形成家庭的能力,形成的家庭也才是社會自然基本的團體單位。

  他贊成同性伴侶的基本人權須受到保障,但這不表示享有基本人權就意味在這項人權領域內,可以要做什麼就做什麼,即便每個人都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也不意味著這個人可以任意結婚,就好像一個人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也不能隨便說話是一樣的。

  已完成結婚儀式的一名同性戀者表示,她與伴侶告知父母要結婚時,父親回應“你們在一起就好,幹嘛要結婚,弄得眾人皆知?”她希望同性戀婚姻可以法制化。

  一名同性戀者的母親說,身為父母,她希望大家不要被“婚姻”這個名詞給綁住,也不要拿“婚姻”這個名詞綁架他人。(台灣網 高旭)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