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農委會”今天說,為強化市售米的管理,將修正提高裁罰上限從現行20萬元(新台幣,下同)提高為300萬元。散裝米也將納入管理。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說,今年包裝米標示方面,查了875件、不合格率8%。品質方面也查了813件,不合格率7%,都已儘速加強查驗。
“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說,包裝米若涉嫌不法由“農委會”直接開罰,歷年來每年約開罰20張到30張,今年前3季已經開了31張罰單。為強化市售米的管理已提出糧食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裁罰上限由現行20萬元提高為300萬元。
其他修正重點包括臺灣米與進口米不得混合銷售;增訂得徑予廢止糧商登記;加強市售米追溯管理;散裝米也納入管理;糧商登記制度改革有效期間從10年調整為5年等。(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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