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遭控泄密案,臺北地方法院29日首度開庭。(臺媒圖)
台灣網11月2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遭控泄密案,臺北地方法院29日首度開庭。對於臺北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黃世銘“完全否認”,不管是認定事實,還是適用法律的部分,他都完全無法接受。
黃世銘指出,關說在臺灣雖然沒有法律責任,但當時認為牽涉到“立法院長”、“立委”、“法務部長”層級太高,就算特偵組已經定調為“行政不法”基於公益性還是決定向馬英九報告。
黃世銘的律師團宛如馬英九當局的縮影,由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律師羅明通擔任辯護人,對上臺北地檢署公訴組檢察官江貞諭、主任檢察官周慶華及檢察官梁光宗。
“犯罪事實我完全否認,起訴法條我也完全無法接受”,黃世銘全盤不認罪,強調將王金平、柯建銘疑涉關說案報告給馬英九時,就已經定調為行政不法,沒有泄密的疑慮。
黃世銘8月31日向馬英九報告關說案情,而臺北檢方的起訴書認為黃世銘是在9月1日從馬英九辦公室回特偵組後,找楊榮宗、鄭深元檢察官討論案情後,才認定全案只涉“行政不法”;黃世銘則澄清說,與楊、鄭討論,是為了要不要給涉及關說案人士一個說明的機會,但最後認為,既然都已經認定為“行政不法”,擔心會涉及行政調查權的問題,因此不宜再請相關人士說明,並非是9月1日才定調為“行政不法”。
黃世銘被控在關說案于9月5日偵結前,兩度將案情報告馬英九,遭臺北地檢署依“刑法泄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成為臺灣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訴的“檢察總長”。(台灣網 高旭)
[ 責任編輯:高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