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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芬30日赴長庚道歉 檢方諭令“不得騷擾”(圖)

2013年11月29日 23:1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王貴芬30日赴長庚道歉,檢方已諭令“不得騷擾”。(臺媒圖)

  台灣網11月29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桃園縣蘆竹鄉民代表王貴芬被控掌摑林口長庚醫院女護理師,桃園檢方訊後將她以10萬元新台幣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不得騷擾告訴人與證人;王貴芬30日將前往醫院向護理師正式道歉,此舉可能違反檢方“不得騷擾”的諭令。

  王貴芬的父親因病住進林口長庚醫院,26日上午11點多,她打電話到胸腔科詢問父親病情,接聽的護理師李瑋珍(右圖)表示基於病人隱私,不方便在電話中告知,請她到醫院了解狀況,沒想到她抵達醫院開口就要找接聽電話的李姓護理師,一看到人就賞對方兩巴掌,導致護理師臉頰紅腫。李瑋珍驗傷後提告,長庚醫護人員譴責暴力。

  龜山警分局28日上午將王貴芬依傷害罪嫌函送桃園地檢署,檢方在下午火速傳喚王貴芬、原告護理師李瑋珍,並以證人身份傳喚長庚醫院張姓專科護理師、龜山分局坪頂派出所所長胡興隆與江明鋒等5名警察說明。

  王貴芬晚間被依傷害罪嫌以10萬元新台幣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不得騷擾告訴人與證人,她在步出偵查庭時,含淚下跪盼有機會向李姓護士道歉。不過,李姓護理師不願見面,在偵查庭結束後,選擇從另一扇門搭車離開,避開與王女正面遇到。

  王貴芬表示為表達誠意,30日上午將親自前往長庚醫院,希望能見到護理師,親自向她道歉。不過,檢方已諭令她不得騷擾告訴人與證人,除非李姓護理師願意跟她碰面,否則可能會違反檢方諭令。(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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