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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男子與妻爭執中途下車 高速公路"溜冰"回臺北遭罰

2013年12月01日 11:1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紅圈內為溜冰男子(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2月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11月30日晚間,臺灣一男子在臺北到宜蘭的高速公路雪山隧道北上路段“溜冰”,大約溜了13分鐘、近1.7公里,遭警察攔下開罰。這是臺灣高速公路開通以來,第一次有人以溜冰鞋為交通工具“溜”上高速公路。

  雪山隧道全長12.9公里,06年開通使用,縮短了臺北到宜蘭的往來距離。但在11月30日晚間,雪隧坪林段的行控中心人員發現,一名男子(楊姓)竟然雪隧內的人行道上穿著溜冰鞋一路北上,自指標27公里處。

  當時雪隧內車輛眾多,楊男的行徑十分危險,行控人員發現後,趕緊通報警察前往處理。警察在25.3公里處攔到楊男,將他帶回偵訊。據報道,楊男向警方表示,當晚他和妻子到羅東夜市逛街,吃消夜時喝了些酒,由妻子開車返回臺北。但因為車輛堵在車陣,期間和妻子發生口角,他一氣之下竟穿上溜冰鞋,想這樣一路溜回臺北。

  警察聽到楊男說詞,直呼“太扯了!不敢相信。”因楊男身上有濃濃酒氣,警方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72。警方訊後依規定開罰3000(新台幣,下同)至6000元罰款,另恐涉嫌公共危險罪。至於楊妻讓丈夫下車,警方恐將開罰楊妻600至1200元。(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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