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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臺灣自經區可與上海自貿區合作 互補互利

2014年01月08日 13:5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今天將赴國民黨中常會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他說,臺灣自經區不排除與上海自貿區合作。

  國民黨下午召開中央常務委員會,邀請即將出任臺灣“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臺“經建會主委”管中閔就“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提出專題報告。

  書面報告指出,自由經濟示範區是馬英九“黃金十年”的願景,也是臺灣推動經濟自由化,再創經濟動能的重要政策。

  此外,書面報告也提到與上海自貿區的競爭與合作,臺灣應該加速對外開放、擴大自由化的程度與範圍以為因應。在有助於臺灣產業發展及增進投資的前提下,示範區不排除與上海自貿區等其他先行試自由貿易、自由經濟的地區,進行對接及產業合作。合作範圍沒有限制,以藉此擴大市場,互補互利。

  此外,為防止土地炒作措施,書面報告指出,既有園區成示範區,區內土地依原土地租售規定辦理,如自由港區、科學園區的土地,都只租不售。

  至於新設的示範區,也訂定遏止土地炒作的規定,包括核定開後、開發前,由地方政府公告2年內禁止土地、建物和所有權轉移;轉售、轉租或設定地上權,應經管理機關核準,如未依規定使用,管理機關得照價收買,或依該所有權人原取得價格購回。

  示範區規劃方案于2013年4月29日臺“行政院”核定,第一階段推動計劃于同年8月16日啟動。後又重新檢討示範區的自由化與開放程度,並修正示範區規劃方案;修正案經臺“行政院院會”通過,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也經臺“行政院會”通過,已送請臺“立法院”審議。(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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