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資料照(圖片來自網路)
台灣網2月1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李登輝涉嫌侵佔“國安密帳案”新台幣2.5億元,挪作私人機構臺灣綜合研究院買樓等用途,遭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臺北地院去年底判李無罪。特偵組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今下午2時30分首度開庭,李登輝的律師說:李會出庭。
李登輝一審獲判無罪的理由是,檢方無法證明李事前知道“國安密帳”被挪用以及流向,且同案重要被告、臺“國安局前局長”殷宗文已過世,無法對質厘清真相。(台灣網 朱煉)
[ 責任編輯:朱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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