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一名83歲的臺灣老婦人,日前因不堪丈夫長期家暴,在77歲胞弟的陪同下,杵著拐杖前往法院聲請保護令,女兒也出面作證。法官審酌之後,裁定老翁不得再以言語辱罵及毆打另一半。
據報道,申請家暴保護令的83歲老婦人姓楊,她表示20歲時,經過媒妁之言和丈夫定下終身,當時2人連面都沒見過。不料婚後發現,丈夫脾氣不佳,稍不如意便對她拳腳相向。2人育有5名子女,但她總是為了孩子而一再隱忍,儘管有時會回娘家哭訴,但傳統習俗上,家人總是勸合不勸離,她因此忍了60年。
去年底楊姓老婦雇用工人,將住家附近的一棵小樹移除,但丈夫不滿沒經他同意就處理,竟然用拐杖打傷她的右手腕和左小腿。根據報道,楊婦的77歲胞弟得知後,便勸說姐姐到警局提告。楊婦聽了有理,認為年輕時為了孩子和家庭她可以忍,但現在都已經80多歲還遭暴力對待,該是替自己爭取公道的時候了。
楊婦的胞弟表示,大姐個性刻苦耐勞,以往遭姐夫家暴都沒說,他從其她姐妹處得知此事,便勸說報警提告,別再姑息他。楊婦的女兒也出庭作證,還拿出驗傷單,法官因此核發1年期的保護令,但楊婦的丈夫辯稱是她自己不小心跌倒,自己並無動手,要求撤銷保護令,遭到法官駁回。
目前2人雖住同一屋檐下,但並不同房,儘管一起和兒子住,但夫妻倆已經鮮少互動。警察和法官也表示,一般高齡長輩聲請保護令,大多是被兒女毆打後提出,夫妻失和案例大多是青壯年,但這次事件的主角都已年過8旬,幾乎都沒遇過。(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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