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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盟中央:推動兩岸養老服務合作 應對社會老齡化

2014年03月11日 15:1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1日北京消息 我國是人口老齡化大國,維護和促進公民身心全生命週期的健康服務尤為重要。目前我國養老服務產業仍處於初級開發階段,存在產業規模缺少核心競爭力、龍頭企業少、產品附加值不高、相關法規政策滯後、制度配套不完善、監管機制不健全等問題。臺盟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提交提案,通過借鑒臺灣地區養老事業運作和發展模式,推動兩岸養老服務產業合作,有效應對社會老齡化。

  提案指出,臺灣地區養老事業在2001年就已進入產業化階段,養老制度體系較為完備,養老機構的數量和品質較高,運作和發展模式較為成熟。通過分析臺灣地區養老服務產業的發展現狀,分析其借鑒意義,具體建議如下:

  一、建立多層次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錯位發展民辦養老機構。全面提升居家養老服務系統。以“智慧社區”建設為依託,利用現代技術完善資訊化平臺建設,引導和鼓勵仲介組織、服務行業等社會力量提供多元化服務。打造城鄉一體化養老服務體系,實現城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由同一服務體系提供。積極探索、嘗試“時間銀行”互助養老、候鳥式養老、消費養老、以房養老等多種新型養老模式。

  二、積極推動養老服務產業化進程。豐富服務內容,打造產業鏈條。一方面,針對養老需求的多樣化,提供人性化、多元化的養老服務。另一方面,應當延長產業鏈條,形成養、療、研、學、樂等一條龍產業結構,大力發展關聯產業,建立完整的產業體系。加快成立老齡產業或服務業協會和組織,促進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管,同時建立多元化的社會投入機制。

  三、加強和創新養老服務運作管理。搭建完整的養老服務業組織網路,為老人提供服務和資訊。每個角色各司其職,務求網路合理運轉。健全養老服務業監管和評估機制,監管方面,建立準入制度,強化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日常監督和年度檢查;評估機制方面,設立專業的評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加強養老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建設養老服務業資訊管理系統,將養老服務網路的各方資訊統一納入,提高運營效率和管理效能。

  四、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重點打造三支專業化隊伍,包括養老服務的管理人員、直接服務人員和服務志願者。志願者隊伍建設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依託共青團、青聯組織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高校的志願者組織與社區的養老服務進行對接,既推動養老服務的深入開展,又為愛老、敬老社會風尚的形成起到示範引領作用。(台灣網記者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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