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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泄密 遭判刑1年2個月

2014年03月21日 16:4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泄密 遭判刑1年2個月

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網路圖)

  台灣網3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泄密與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臺北地方法院21日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處1年2月刑期,可易科罰金。

  報道稱,黃世銘被控在司法關說案于去年9月5日偵結前,兩度將案情報告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遭臺北地檢署依“泄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成為臺灣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訴的“檢察總長”。(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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