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52歲癡漢死纏17歲少女:和她交往可拯救全人類

2014年04月09日 21:3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花蓮縣吉安鄉一名52歲王姓男子瘋狂迷戀同村17歲李姓少女,因為爬電線桿進入少女家中示愛被判刑後,仍不死心寫情書表白。檢方提起上訴,但法官認為寄送情書追求未構成犯罪,駁回檢方上訴。

  王姓男子因為迷戀李姓少女,2013年3月間多次爬電線桿進入李女家中告白,即使被逮捕判刑也不死心,不但利用偷來的鐵條插在電線桿洞,再次爬上少女2樓陽臺要求交往,到了獄中還繼續寫情書向少女錶白。

  王男在法庭上辯稱,“5年前我寫了駙馬爺普渡三曹企劃案,李姓少女就發願要嫁給我,我請示土地公,少女發願她18歲要嫁給我”,還說有個聲音告訴他要侵入少女家中才能追求成功,並且告訴法官,經由和少女交往“可以作為自己拯救全球55億人以及世界和平的墊腳石”。

  這樣離譜的說詞,讓法官認為他可能患有精神疾病,但醫院鑒定報告也顯示,他的心智狀態意識清楚,在處理自己一般事務下並沒有判斷力下降或扭曲的情形。

  二審法官認為,王男為了追求少女,使用非法手段,讓她處於高度不安全感與恐懼之中,並嚴重影響他人之住居安寧,但考慮他犯後坦承犯行,並認為被判刑後仍寄送情書、追求少女等不構成犯罪,因此駁回檢察官上訴。(台灣網 朱煉)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