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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可以更嚴格 但不能不合理

2014年04月16日 15:0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馬英九今(16)日以黨主席身份主持國民黨中常會,對於兩岸服貿協議引發的爭議及監督條例問題,馬英九表示,目前兩岸簽訂協議監督機制是根據民進黨執政時期修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成。若大家有共識可以更嚴格,但不能不合理,否則變成了“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會造成兩岸關係倒退。

  馬英九表示,兩岸之間已經簽了21個協議,無論是必須審議還者是不需備查的,都已經行之有年。4年前推動ECFA時,曾經與蔡英文辯論,蔡英文當時說這是“糖衣毒藥”,會讓臺灣經濟完蛋。但2年後的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蔡英文卻又說,如果她選上,對ECFA將會概括承受,可見民進黨也知道這不是糖衣毒藥、洪水猛獸,對臺灣是有幫助的。

  馬英九說,當初臺當局要推動兩岸直航,有民進黨“立委”質疑說,大陸的戰鬥機會跟著民航機一起過來,甚至可能載著突擊隊,到松山機場之後,架設好迫擊炮就可以打到我的辦公室。但是兩岸直航至今,每天有118架次,從沒戰鬥機過來。

  馬英九強調,“把兩岸危機意識無限上綱,將使得什麼事情都不能做”。臺當局的立場,是希望儘速審查,未來才能讓經過兩岸兩會簽訂的協議,在送到“立法院”之前先接受“立法院”監督,但一定要合理。(台灣網 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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