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警方定於今天與反服貿學生代表林飛帆及陳為廷等人約談,但學生決定要主動向檢方說明。臺北地檢署表示,他們若以自首或被告發被告身份到案,將依法受理,否則無從處理。
臺北市警察局預計今天下午4時在保安大隊與林飛帆等21人約談。林飛帆及陳為廷的新聞聯絡人陳冠宇受訪表示,林飛帆及陳為廷等人在今天下午1時30分主動赴臺北地檢署,目前尚未決定是否要出席警方約談,將與律師商量後再決定。
臺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代發採訪通知表示,佔據“立法院”行動告一段落後,警方即刻雷厲風行地寄發約談通知書。為了捍衛臺灣民主而選擇不服從的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在下午主動到臺北地檢署說明勇於承擔可能的法律風險。
臺北地檢署表示,必須先了解林飛帆及陳為廷到檢方說明的身份是什麼,如果是來自首,檢方依法受理偵辦。如果是以被告發被告身份,有權自行到場,檢方會就他們遭民眾告發的妨害公務、恐嚇、妨害自由、違反集遊法等案件事實,進行訊問。臺北地檢署指出,若林飛帆及陳為廷並非以自首或被告發被告身份到案,將無從處理。
法界人士指出,林飛帆及陳為廷選擇主動向檢方說明,此時檢方手上沒有卷證資料,其實就只是聽學生單方面陳述,難以進行實質訊問。警方若屢傳學生不到,警方仍可在完備其他蒐證及調查後,將案件函送檢方,讓檢察官日後傳訊,若今天變成學生單方面向檢察官陳述,意義不大。
檢方指出,目前有3名處理群眾運動專責檢察官偵辦反服貿學運相關案件,一人偵辦“立法院”遭佔據等相關犯罪,包括林飛帆及陳為廷遭告發案件,一人偵辦群眾闖入“行政院”等相關犯罪,另一人則是偵辦群眾包圍中正一警分局等相關犯罪。
檢方統計,林飛帆、陳為廷涉妨害公務、妨害自由、恐嚇、“違反集遊法”、瀆職等罪,分別遭民眾告發20件、18件。(台灣網 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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