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8日消息 臺灣陸委會昨天表示,會請兩岸貨貿協議相關單位在商談協議時,依“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強化對“立法院”、社會大眾的溝通工作,使各界能了解協議的相關內容。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陸委會表示,有關兩岸協議的處理及監督,兩岸條例已有相關規定,且臺當局為了響應外界要求強化各界監督與溝通,提出“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在完成“立法”程式之前,商談中的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希望適用“政院版監督條例”的相關程式。
陸委會指出,有關兩岸貨貿協議的協商進展,兩岸會持續就協商相關安排進行溝通。並且,雙方都已通過記者會等公開場合,向外界表達推動貨貿協議後續協商的意願。(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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