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明確要求高校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掛鉤。近期有多位大四學生撥打央廣新聞熱線反映,如果沒有簽訂就業協議,就不能按時拿到畢業證順利畢業。這個“潛規則”如何形成,又反映出什麼弊端?
就讀于江西省東華理工學院的小趙(化名)就要進行論文答辯了,目前除了要整理論文材料之外,他還要為“給就業協議蓋章”而想辦法:“不交就業協議書,論文審核直接不過。”小趙說,學校要求他們去簽訂就業協議,其實跟同學真正去找工作是完全兩碼事:“有些事去父母那邊有章就去蓋章,有的是去小賣部蓋章,跟我們專業沒有一點關係。”
湖北某學院的大四學生小吳(化名)說,他和同學也都在四處想辦法去給就業協議蓋章:“就業協議最大的作用還是統計每年的就業率,學校下半年宣傳的時候就會說某某專業的就業率高達多少。而學生(真正)是否去工作,跟學校是沒有關係的。”
記者以家長身份聯繫了東華理工學院負責就業的劉主任。他說學校是想通過這些方法來給學生施加壓力,讓他們能積極去找工作:“有些學生就是啃老,家長也很有意見,我們每年要求學生去就業。我們要用各種各樣的方法給我們學生一些壓力。”
在提到有部分學生通過家長的關係或者其他方式給就業協議蓋章的做法,劉主任表示知情:“學校要考評這個學院,教育廳要考核各個大學,國家要考核各個省。哪個學校就業率低了後面就要出問題吧,我們也很煩惱。”“現在學生簽這麼一個協議可能也只是文件上的一個東西,並沒有實質作用…”“這個也沒辦法,家長理解一下。”(記者 馬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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