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蔓延趨勢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員傷害
2007年12月28日下午17時30分,一輛車號為“皖H07713”的重型貨車從開遠市運載25噸化學品粗酚途經文山時,在國道323線富寧縣境內發生側翻,車身與裝粗酚的罐體分離,罐體滾下公路50多米後罐蓋脫落,致使部分粗酚液體泄漏,並順著山溝流入普廳河。
事件發生後,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州委、州政府領導對事件的處置提出明確要求,一位副州長隨即趕往事發地處置。富寧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在事發第一時間帶領環保、公安、衛生、水務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技術員趕赴現場,對事件進行處理;派出醫務人員趕到事故地點和距事故地點較近的那樂村小組預防群眾中毒和及時搶救中毒人員;全面發動周邊群眾和職能部門幹部職工,分別在粗酚流入普廳河的入口處和普廳河入城處各圍建臨時攔河壩,並在壩塘中投放大量石灰粉,進行鹼性消毒和過濾,降低粗酚的毒性和腐蝕性;及時啟用城區兩個橡膠壩,將水攔截在城中和城區上游,降低水流速度,使粗酚能在上游最大限度的揮發和稀釋,縮小粗酚污染面;緊急通知普廳河沿線各鄉鎮及縣城有關單位連夜做好沿河兩岸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在政府沒有對污染處置完畢前不得飲用或接觸普廳河水。
省環保局接到文山州富寧縣“12·28”粗酚水污染事故報告後,按照省政府領導指示,迅速召開會議,研究提出處置意見,派出由省環境監察總隊、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人及專家組成的事故調查處置小組,趕赴現場就事故處置、水質監測進行指導;要求州縣環保部門高度關注下游水質變化,開展適當頻次監測,並在省界出境點增設監測斷面,及時報送水質監測、事故處置情況。
通過採取積極有效地應急處置,現污染源已截斷,對普廳河各個段面的監測數據表明污染蔓延趨勢得到控制。目前,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害和群眾財產損失,現場周邊和下游村寨群眾生產生活穩定。據現場處置專家初步估計,污染不會對下游的百色水庫水質造成影響。(張登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