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就可認為是網癮,有望在年內出臺的網癮診治標準,初步對網癮作出這樣的界定。消息一齣,網路一片譁然,各行各業的網友紛紛貼出工作時間表反駁,表示“無網路無工作”,按照40個小時算,很多上班一族均“被網癮”了。專家稱,上網的時間並不能全面表示“入網”多深,是不是網癮,更應該參照網路對上網者身體的損害表現。
辦公族幾乎都有網癮?
26歲的小胡是市內某廣告公司文員,她每天的工作就是通過網路與眾多客戶進行交流,以及相互發送文件、圖片等廣告資料。
“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那我們辦公室的人基本上都得算有網癮了。”小胡說,同事們都是通過網路進行商務初步談判或溝通,每天除了上班8小時要面對電腦外,有時甚至還要加班至深夜,回家後,不少同事還要通過網路看電影等,“那我們這些辦公一族不都有網癮了喲?”
許宏是市內某知名網站網路編輯,每天,她的工作就是通過網路選取相關資訊發佈,並通過網路開展系列活動,“我每天上網時間起碼在10小時以上,按照界定標準,我已經有嚴重網癮了。”
同時,網站維護人員、IT工程師等行業人士也認為,自己的工作就是每天與網路打交道,按照網癮界定標準,他們也統統無情“被網癮”了,他們都認為這一標準太過牽強。
IT人士可否申請工傷?
專家“40小時網癮”的標準,遭到了網友的板磚“襲擊”.有網友給出工作時間表,40/7=5.71,上班族通常的上班時間從上午8時30分到下午5時,除了吃飯幾乎都在電腦前,下班回家後開電腦到睡覺。“我並不想上網,但工作必須上網,下班後不知道能幹啥,吃喝玩樂都要錢啊,只好在家上網,看來我是被網癮了!”網友套用最流行的語句感嘆稱,“哥其實上的不是網,是寂寞。”
北京網友“kangkae”覺得,根據時間來判斷網癮本來就是一個錯誤,不曉得又是哪個“磚家”發明的.“我覺得是不是網癮要看身體的表現,標準參照毒癮。”網友“額配”戲稱,“吸煙有害健康,為什麼就沒個煙癮標準呢?”
蘇州網友“fireyu”表示,這個標準“很好,很強大。IT業的所有人,都是網癮患者”。“作為一個網路工作者,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是否可以申請工傷?”
記者昨日隨機採訪了公務員、IT人士、企業上班族等不同人群,絕大部分受訪者都表示,如今已是網路時代,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誰都離不開網路。
有網癮到底怎麼算?
早在去年8月,由北京軍區總醫院制訂《網路成癮診斷標準》,首次提出網路成癮跟賭博成癮和酒精成癮一樣都是精神疾病。“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即網癮”,雖然沒再提“網癮是精神疾病”的概念,但負責該標準制訂的兩家單位悉數為精神衛生研究機構。其中意味,倒也鮮明。
“真正的網癮,應該是為滿足自身快感、慾望,離開網路就難受、心煩意亂、坐立不安,就急於接觸網路的一種心理狀態。”重醫附一院心理衛生中心主任蒙華慶認為,如果上網者有不可控制的上網慾望,不論時間長短,都可以判定為有網癮。蒙主任接觸過一個四歲的小患者,小患者迷戀上QQ玩種菜、偷菜遊戲,每天都哭著鬧著、時時惦記要上網,雖然每天上網時間不足兩小時,但同樣被他判定為有網癮。
如果是因為生活、工作等情況必須接觸網路,蒙主任則認為即便時間再長,也不能界定為有網癮。“40小時這一界定標準,顯然缺乏說服力。”
蒙主任估計,按照即將出臺的網癮界定標準,將有八成上網者將無辜“被網癮”。
精彩評論
我們已經進入“被時代”,這不我們又給“被網癮”進去了!
40小時標準一齣臺,戒網癮中心可是從此走上致富路了。全國有這麼多“被網癮”——也就是“被精神病”了的人,這是多大的一個市場。可以想像,中國目前有多少人或機構在立等著網癮標準出臺,然後一哄而上地搶錢?
這年頭不缺標準,連洗腳都有標準,可既然要搞標準,就不能只由專家說了算!
如何預防上網成癮
空間阻斷法:電腦等上網設備不要放在臥室等容易獲得地方(臥室),應放在客廳等公共空間,便於對青少年進行控制。
時間阻斷法:為孩子制定上網時間,一般一天或者連續上網時間不超過2小時,長時間上網會對腰、下肢的血液迴圈、視力、大腦功能都會受到影響。
外來物阻斷法:用鬧鐘提醒上網時間、做卡片(警示上網危害)提醒,隨時告誡上網成癮的危害、控制自己上網時間。
內容阻斷法:對特定類型的網站(成人網站、不健康網站)堅決進行抵制和過濾。(王德利 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