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不離身錢卻被取走———近期,全國多個地方發生了這樣的咄咄怪事。據業內人士稱,銀行卡被盜刷,可能與網路上出現的“複製銀行卡”廣告有關。記者近日就此進行了調查,發現這種高科技作案工具在網上賣得異常火爆。
“小網站”叫賣盜卡器
記者登錄一知名搜索引擎,輸入“銀行卡複製器銷售”幾個字,結果一下子搜出數千條售賣銀行卡複製設備的資訊。瀏覽發現,登載這些資訊的網站大多是一些不知名的小型網站,或是專門用於銷售該類設備的私人域名網站。
在一家名為“廣告買賣網”的網站上,記者看到了“琳瑯滿目”的銀行卡複製設備圖片以及店主“誘人”的介紹———“本公司擁有自主研究的銀行卡複製先進設備。實力雄厚、貨源充足、長期批發!”
由於老闆拒絕電話聯繫,記者便通過QQ和老闆“搖錢樹”攀談起來。
“最新銀行卡複製器全套優惠價16800元,需要電腦就另加3500元,款到當天發貨!非誠勿擾!”“搖錢樹”向記者介紹道。
記者和“搖錢樹”討價還價了一番,“搖錢樹”說,看在記者要“長期合作”的面子上,可以將價格降低1000元。
“匯款方式呢?”記者問道。
“銀行匯款,款到立馬辦理。”“搖錢樹”立即回復道。
記者還登錄了另一家名為“環球經貿網”網站。該網站也聲稱,出售一流的可以複製銀行卡、超市購物卡的全套設備。這家網站甚至在資訊欄中發佈“合作”資訊,尋求在商場、奢侈品店、超市收銀臺工作的人員“合作”安裝這類設備。
無有效打擊手段
銀行卡複製器果真如此神奇嗎?是忽悠人還是真有此事?記者就此採訪了工商銀行烏魯木齊市支行的一位工作人員。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複製銀行卡的技術含量其實並不是很高,複製起來並不困難,製作成本也很低。但這涉嫌違法。
新疆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于可易也向記者表示,私自複製銀行卡是違法行為。網上賣家銷售這些設備,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
于可易說,目前,對盜刷銀行卡的案件,主要是靠事後打擊,事前預防比較難操作,還沒有很有效的打擊手段。從法律上看,這些複製設備不是禁止買賣的商品。但這些人在網路上賣銀行卡複製設備,並且有人購買後克隆盜刷銀行卡,那麼賣家就涉嫌犯罪,警方可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僅僅查到這些人有交易行為,則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頂多涉及無證經營,可由工商部門進行查處。
複製資訊從何而來
所謂“複製器”,必然要有資訊才能複製。那麼,不法分子是如何竊取他人銀行卡上的資訊的呢?
記者了解到,通常,不法分子會選擇一處無人監守的ATM機,想辦法記錄下持卡人卡內所有資訊。
據新疆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透露,不法分子通常會採取以下幾種伎倆行騙。
“吞卡+假提示”是最常見的伎倆。不法分子事先在ATM機螢幕側面張貼假告示,想辦法利用ATM機製造客戶的卡被“吞”的假相,再用假告示獲取卡密碼。
另一種伎倆是“窺號+掉包”。不法分子趁持卡人在ATM機上取款時,窺視密碼,然後引開持卡人注意力,其同夥快速將持卡人ATM機上的銀行卡掉包,並利用窺視的密碼取款。
還有一種是“竊號+偽卡”。不法分子利用持卡人隨手丟棄的ATM機回執單盜取銀行卡卡號等資訊,製作偽卡,然後用偷窺竊取的持卡人密碼在ATM機上取款。不法分子還會製造ATM機故障吞卡,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以修理機器等名義騙取持卡人的密碼等資料,然後製造偽卡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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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對新疆首例複製購物卡詐騙案提起公訴。被告人王建國通過技術手段修改、複製購物卡,詐騙商場及他人財物共13萬餘元。檢察院認為,王建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偽造購物卡的手段騙取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 吳亞東 通訊員 韓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