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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婆婆乘公交買貨票 貨物佔座拒不讓惹爭議

時間:2009-10-20 10:07   來源:華龍網

  行李也要坐座位?這位乘客婆婆說:“上車買票,有位就坐。”這是乘公交車的慣例。然而,如果這票是給行李、給貨物或者隨身攜帶的其他什麼東西買的,這座位還該坐嗎?這種“貨佔人位”的小事,經常在現實生活中引發矛盾。昨天,在公交321路上,類似故事再次上演。

  買張貨票就可佔個座位?

  昨上午9時許,重慶渝中區較場口始發站,一名年逾七旬的婆婆登上一輛牌號渝B41749的321路公交車。婆婆坐在靠駕駛室一側正對後車門的雙排座上。

  “她頭髮全白了,隨身帶著個大包,打的是70歲以上老年人的免費卡。”當班售票員小巫稱,由於她的行李超過標準,婆婆花1元現金給行李買了張貨票,包就讓她放在緊挨自己的座位上。

  公交車駛出較場口站時,車上已無空位。在中興路車站,上來一名年約六旬的老人。老人欲坐在婆婆放包的座位上,婆婆卻不願意挪包,理由是“包是買了票的”。

  乘客王女士目睹此幕:“那人(指那個婆婆)很犟,一直不讓,堅持說包是買了票的,該佔座位。後上來那個老人沒計較,直到那婆婆在南坪下了車,六旬老人才坐到位子。”

  王女士因為此事有些遷怒售票員。她認為,售票員應該將佔據座位的行李拿走,把座位騰出來。

  對此,售票員小巫頗顯委屈。他稱,那個婆婆上車後,將包包放在座位上,他就提醒那個婆婆:包要提到前面駕駛室引擎蓋後面存放,不能佔座位。那個婆婆不依。“她說,她提不動,害怕摔。”小巫說,他提出幫那個婆婆將包拎到駕駛室,她死活不幹。“我不能去硬搶她的包包,只得作罷。”小巫解釋。

  “貨佔人位”尚無明文規範

  昨日,記者在321路公交車站、江北等地,對乘車市民進行的隨機調查顯示:對於乘客在公交車座位堆放貨物、行李,造成其他乘客無法坐位子的事,絕大部分市民表示反感。

  “公交車是為了方便市民出行的,不是運貨的;公交車上的座位是給人坐的,行李超標該買貨票,但它憑什麼佔人的座位?”市民胡先生認為,有關部門應該拿出實在的解決辦法。

  來自江北區的劉小姐認為,這樣的佔位行為屬於素質低下的表現,公交車上的老年人應當受到每位乘客的照顧,對於用貨物佔住座位不讓的乘客,售票員應該從道德的層面對該乘客進行說服,並勸告該乘客把貨物放在空曠的地方。

  不過,公交818路售票員駱小姐卻提出另一個現實問題:對於已經購買了貨票的行李該放在哪,目前沒有明文規定。

  駱稱,售票員經常遇到類似情況,通常情況下,售票員會對貨主的行為進行干預,勸其將貨物從座位上移開,但對“不聽話”的乘客,也很頭疼。

  行李佔位不能影響乘坐

  “貨佔人位”如何管?

  昨下午,321路路隊工作人員透露,對此種情況,目前,行業內約定俗成的行規是:行李佔據公交車座位,以不得影響其他乘客乘坐為前提。

  據悉,根據重慶市交通委員會頒布的乘車規則,乘客隨身行李重量在10∼20千克、面積0.4∼0.6平方米或者長度1.5∼2米之間,均應購買一張同程票價的貨票,以此類推。長度超過2米的貨物不能搭乘公交車。

  儘管對於購買了貨票的貨物該放在哪,目前沒有明文規定,但我市的慣常做法是:提醒乘客將貨物擺放在駕駛室引擎蓋後的空地。

  遇事講理 和諧為貴

  楊光志

  一滴水可見陽光,一件小事也能體現素質,和諧社會,靠一個個和諧的細節構成,因而,哪怕是日常小事,文明的人也應力求雙贏而避免內耗。若是“無理攪三分,得理不讓人”,只怕會留下一個蠻橫耍賴的不良形象。

  從這個意義上看,老太太貨佔人位,欠點理。

  遇事講理,但求“理直氣和”。做人之道貴在和人,和人者人願與其和。有時理雖在我亦能和氣待人,那麼再煩人的問題也能“軟著陸”。融情于理、情理相容,更能顯出仁厚之心,也更能讓人口服心服。

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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