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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女子假冒26歲博士騙婚 清華研究生險“上鉤”

時間:2009-11-11 10:48   來源:新京報

  41歲女子徐小雲冒充中國駐聯合國前大使的女兒,自稱是一名26歲的女博士,騙清華大學研究生樊某與其舉辦了婚禮。昨日(10日),徐小雲涉嫌詐騙罪在海淀法院受審。

  “那時剛出獄,就是想騙錢”

  徐小雲來自貴州。案件材料顯示,她1988年肄業于復旦大學。今年2月9日,徐小雲自稱秦冉,在牌桌上與清華研究生樊某認識。當晚,徐小雲與樊某發生性關係。幾天后,徐小雲對樊某說,她是中國駐聯合國前大使的女兒,在清華讀博士,可通過關係送樊到美國斯坦福大學讀書,兩人很快確定戀愛關係。

  “我和樊某沒有感情,我那時剛剛出獄,就是想騙些錢。”徐小雲被控制後說,她冒充大使的家人,多次給樊某打電話,“我可以模倣男子的聲音,也可以模倣老人和小女孩的聲音。”樊某稱,他曾接到過自稱是徐小雲母親的電話,詢問他是否和徐發生關係,他回答“是”後,對方要求他和徐小雲結婚;幾天后,他又接到自稱是大使本人的電話,也是希望他們儘快結婚。

  索要結婚禮金引懷疑

  今年5月,徐小雲和樊某請樊的同學吃飯,席間,徐小雲收取了1萬餘元結婚禮金。隨後,兩人在樊某老家舉行了婚禮。婚禮上,徐小雲又向樊某的親屬索要了2萬餘元禮金,這些索要行為引起了樊某的懷疑。回到北京後,樊某向徐小雲提到的博士生導師打聽,該導師稱並沒有這個學生,樊又打聽到清華根本沒有“秦冉”這個女博士。樊某隨後報警,警方將徐小雲控制。

  曾因謊稱幫人出國詐騙獲刑

  案件材料顯示,2002年,徐小雲因招搖撞騙罪,被拘役4個月;2007年,因謊稱幫人出國詐騙,獲刑1年5個月。昨日,徐小雲在法庭上認可指控。公訴人建議對她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我認罪,我錯了,我需要為過錯買單,我向樊某道歉。”徐小雲說。

  此案未當庭宣判。

  對話

  “我曾被研究生騙走7萬元”

  庭審後徐小雲說:“被騙的人痛苦,騙人的人也痛苦。”

  記者:你為什麼說自己也痛苦?

  徐小雲:我也被騙過,在復旦時被騙到貴州鄉下,被迫與人同居,生下兒子。被救出後又被一個研究生騙走7萬元,所以我恨研究生。

  記者:你今年41歲,怎麼讓他相信只有26歲的?

  徐小雲:我認識他時身材不錯,進看守所後就胖了20多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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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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