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公司好不容易說服了一對新婚夫婦買房,卻因買主之一有不良信貸記錄貸不了款。買主希望索回首付款了事,售樓員卻支了個損招:“假離婚,我們就可以幫你辦到貸款了。”
12日,家住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桃花島的周先生致電記者,對這家售樓公司很不滿意。
周先生說,自己上月(10月)25日領了結婚證,準備在武漢買房子安家。在漢陽城西一家售房處,他和妻子看中了一套小戶型房子,因為自己收入低,擔心銀行不貸款。售樓員說,貸不了款就立馬退,於是他交了6萬元首付款並簽了買房合同。
半個多月後,因為周妻先前竟存在不良信貸記錄,銀行不予貸款,周先生找到之前接待自己的張姓售樓員要求退款,售樓員竟說:你們去辦個假證,或者假離婚好了,這樣就能貸款了。周先生說:“我是買婚房,卻叫我假離婚,簡直太離譜了。”
幾經交涉,周先生到昨天還沒有拿到退款。昨日,記者同周先生來到售樓處,一負責人說,以前確有不少購房者用“假離婚”辦法辦到了貸款,其他樓盤有過類似做法。不過這位負責人承諾下週一為周先生辦退款。
在一家商業股份制銀行工作的信貸員周諾告訴記者,目前的確有些夫妻在用假離婚的方式爭取貸款。“這樣做,從銀行的角度確實沒辦法控制,因為他們復婚後,銀行是沒有權力去追溯此前的貸款。但是對客戶來說風險很大,萬一本來感情就有問題,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