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殺死6名親屬的嫌疑人李磊經過北京市公安局17天審查,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請一分檢批捕。根據規定,檢方應在7日內決定是否批捕。
證據顯示妻子先被殺死
11月23日下午,嫌疑人李磊買好南下的火車票,當晚在家中,將父母、妹妹、妻子和兩個幼子殺害,隨後潛逃至三亞。11月28日,三亞警方控制李磊。李磊承認殺死親屬,但稱是“因長期的家庭積怨”。
這個理由沒有得到他親友的理解,親友都說他有個令人羨慕的完美家庭,即便是真有其他原因,以李磊的性格,“有些話他可能不會說了”。
不過,有親友說事發前已有徵兆,李磊在事發前半個月,話比平時更少,臉色也不好。事發後,李磊還在外地問合夥人經營情況,幾句話就挂了電話。
李磊1980年出生,朋友對他的印像是不愛說話,讓人一看就怕。
根據市公安局調查,對命案現場的還原,李磊行兇時,其妻子先倒地,李磊先殺死了自己的妻子,隨後對其他親屬下手。
刑拘10天后被提請批捕
據了解,11月30日晚李磊在三亞被警方帶回北京時,一名男子被同機帶回協助調查。
李磊被帶到北京後,被送到一般羈押案情重大或案情敏感的犯罪嫌疑人的北京市看守所。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警方應當在刑事拘留3日內提請檢方批捕,特殊情況下可延長1日至4日,結夥作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時間可延長至30日。李磊在刑事拘留10余天后被提請批捕,應屬結夥作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中的一種。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方接到提請批捕後,應在7日內決定是否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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