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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開賓士自稱是“窮人家” 因涉黑被判16年

時間:2010-01-29 09:09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嘉興1月28日電 (記者 李飛雲 通訊員 鬱菊紅)日前浙江海鹽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訴機關花一個多小時宣讀一起14人涉黑團夥案起訴書,這是嘉興市今年開庭的首起涉黑大案。涉案徐某開奔車是“窮人家”。

  七大罪狀 起訴14人涉黑團夥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前後,被告人徐某先後網羅、組織了一批無業人員、社會閒散人員、有前科劣跡人員共計19人,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徐某為領導者和組織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除了另案處理人員以外,公訴機關此次起訴了徐某等14人。

  據了解,該組織以攫取非法經濟利益為目的,有組織、有計劃、有分工地實施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詐騙、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強行催討債款、非法插手民間經濟糾紛等七大違法犯罪活動。
 
  對違法犯罪中獲取的經濟利益,徐某以發放工資、統一安排食宿、提供交通工具等形式統一進行分配。除此之外,對於那些多餘的收入,除用於徐某的個人開支外,還用於平時組織成員間的吃喝玩樂、為發案成員藏匿提供資金、發放過年紅包等。通過這种經濟上的分配,徐某進一步加強了對組織成員的控制和籠絡。

  被告說自己是“窮人家” 開的車卻是賓士

  該組織內部雖無明文規定的規章制度,但也明確告誡組織成員不得在其開設的賭場中參與賭博,不得擅自行動,有事必須向被告人徐某彙報。問起為何不讓自己的組織成員參與賭博時,徐某說:“我們是‘窮人家’,自己沒有資金,不好參與賭博,來賭場賭博的都是當地的老闆。”然而,據知情人介紹,自稱是“窮人家”的徐某開的卻是賓士汽車。

  不僅如此,徐某組織還統一購買了刀、棍等工具用於違法犯罪活動,在海鹽縣西塘橋鎮、武原鎮鹽東村一帶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造成輕傷2人、輕微傷2人,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公訴機關花一個多小時宣讀起訴書

  由於此案影響大,庭審現場,被告人的親戚朋友以及普通市民紛紛到場旁聽,刑事審判庭中坐了近200人。作為海鹽少有的涉黑大案,案件被告人較多,情節也較複雜,單是起訴書公訴機關就宣讀了一個多小時。

  1月22日,法院公開宣判了此案,其中徐某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2萬元。刑期自2009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其他被告人也因各自罪狀被判處不同程度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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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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