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回家,人人都有一筆賬”沉浸在幸福春節中的人們“痛並快樂著”。昨日,286位市民接受了本報公眾調查中心推出的“這個春節你送出多少紅包?”的調查,其中,187位調查對象選擇“佔月收入比例的200%以上”,超過調查人數的65%。
本報調查顯示,在這個問題上,受調查市民選擇“0-50%”只有3%,“50-100%”的比例是10%,而選“100-200%”比例佔22%。
另外,新浪財經理財頻道推出了主題為“這個春節您花了多少錢”的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在參與調查的1197人中,有542人這個春節總的花銷在5000元以下,所佔比例為45.28%;花銷在5000到10000元之間的有386人,所佔比例為32.25%。
在某門戶網站的調查中,“花費的重點在哪些方面”這個問題上,“以現金形式發放的紅包”一項排在首位,所佔比例為56.98%,其中紅包數額在1000元以下的佔48.37%,1000~5000元的佔40.1%,5000元以上的佔11.53%;其次是“饋贈親友的禮品”和“年貨”等。
在“春節期間花費主要來源”一項調查中,有46.2%的人選擇了“年終獎金”,另有42.44%的人選擇“平時積累”,選擇“投資收益”的人僅佔11.36%。
在“預計明年春節花費重點在哪些方面”一項中,“以現金形式發放的紅包”仍高居首位,佔48.29%,其次是饋贈親友的禮品、旅遊費用、添置的衣物居家用品、年貨、路費、餐飲費用、娛樂。
故事之一
從事煙酒銷售工作月收入2500元的重慶市民王利良,春節送出了“大”紅包:除去給父母1萬元現金和300元買保暖內衣外,還給愛人買衣服花掉500元,給侄子買玩具花掉200元,送親戚朋友酒價值100元,送上司紅包500元,送同事禮品價值100元。可以算出,小王這個春節花銷17000元,是月收入的近7倍。可以說,除去自己必要的生活開支,他去年一年掙的錢都花在了這個春節上。
小王分析自己出手大方的原因時認為,這有他的特殊性,因為他家在農村,自己是父母的主要經濟來源。
故事之二
房地產公司職員林芳的情況,則代表了受調查的多數人的情況。
林女士月工資2000元,送出的紅包超過了月收入的2倍。她送給父母和公婆現金共2000元,送愛人一部手機1000元,女兒衣物200元,給親戚家小孩壓歲錢600元,朋友、同事、親戚買東西花500元,一共花費4300元。
故事之三
張佳妮是我市一家民營醫院的護士,月薪僅1000元左右,春節送紅包堅持能省則省的原則。這個春節,她只送給父母和公婆現金各500元,送給兩個外甥200元。她說:“其實,好多人都應該送禮,愛人、親戚、朋友,還有上司。我其實挺想給他們‘意思’一下,但是自己收入只有這麼多,多送實在承受不起。”她說,就這樣“節約”,春節紅包支出也已經超過了她的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