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身經歷了公交車上捉賊的一幕,卻讓人很糾結。初六,搭上一輛357路公交車不久,就有乘客發現裝了1500元的一個錢包被偷。失主和司機第一時間撥了110。不過小偷很快就被捉住了,是一個20多歲的聾啞女孩,長得清秀可人。
車子隨後停了,一車人都陪著等110。這時,車廂後部一些年輕人開始起鬨,說“既然錢包已經找回來了,放了小偷吧,我們還要趕路呢”。也不知道他們真是趕時間還是因為同情那個小偷。
司機和失主似乎也很為難,放了呢怕放縱扒竊,不放呢,又確實耽誤了乘客們的時間,要受抱怨。你們說,遇到這種情況,到底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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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ARITE”:美女真好,做小偷還有陌生人求情!
網友“UT220”:這樣的小偷不必同情,因為實在太多了,同情不過來。
網友“胡蘸翼”:賊就是賊,必須作出相應的懲罰,否則對他們仁慈是對失主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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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車上是盜竊的高發場所,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時有發生。初六那天,網友“了藍”就在公車上目擊了帖子中描述的一幕。
“了藍”說,當時車子正在百丈東路上,那個小偷是個啞女,個子1米60左右,眼睛特別大,很漂亮,被抓後就不停地哭,特別惹人同情。不過110到來後,警察看到她一副“熟人”的樣子,估計是個慣犯。
讓“了藍”很有意見的是,等候110到來的那段時間,車上一些人不停起鬨,想讓失主和司機放人。“如果是因為趕時間的話,那就有些自私了,換作被偷的是他們,也許就不會那樣想了。”“了藍”說,如果是出於對小偷的同情,那也是不恰當的,不管是誰,犯了罪,就該受到應有的處罰,不能放縱姑息。
“了藍”的意見贏得了很多網友的支援。網友“動情”說:“賊偷的不是那些起鬨的,等偷到他們,他們就咋呼不起來了。”網友“暖風”則認為,現在的小偷都很會偽裝,防盜還是要靠自己,過度的同情就等於放縱。還有不少網友建議,應該效倣國外的法律嚴懲屢教不改的慣犯。
記者採訪了當時的公交司機傅師傅。他回憶說,當時找回錢包後,失主夫婦也想就那麼算了,只不過由於當時已經報警了,所以就一直等到警察到來。
記者隨後從當時辦理此案的民警處了解到,到了派出所,失主夫婦拿回錢後,填了報警回執單就走了,嫌麻煩,連筆錄都沒做。
“這個小偷已經進來好幾次了,是個慣偷,不過鋻於證據不足,派出所也無法定案,結果還是把她放了。”民警說,雖然車上有證人指證,但是立案還是需要當事人的配合。
在此,民警也想借機提醒市民,被盜後,一定要及時報警,積極協助警方破案。“公民有作證的義務,失主們不要為了省事,就放縱罪犯,好的治安環境,需要大家共同配合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