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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房產上公堂 兒子不喊“媽”喊“原告”

時間:2010-02-23 15:16   來源:四川新聞網

  第一次走進法庭,83歲的鍾老太面對的就是自己的親人,她以歸還房屋和拆遷補償款為由將大兒子和兒媳告上法庭。昨日,成華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在原告席上,鍾老太坐在律師旁邊,默默地聽著律師與被告席上大兒子的激烈辯論。

  當法官最後問到她的意見時,老人不願調解,堅持要她的房子,說她要自己過好的生活,說完就流下了眼淚。

  這官司鬧得春節不安寧

  鍾老太有5個子女,因為這場官司,這個春節老太太沒有過上兒孫滿堂的團圓年。50多歲的大兒子也憋著一肚子委屈,在等待開庭的壓抑中過完了春節。

  去年12月,在小兒子的陪同下,老太太找了律師,將一紙訴狀交到了法院。老人的大兒子和媳婦很快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母親起訴他們,要求分給她應得的40多平方米的拆遷安置房和6萬多元的拆遷補償費等。

  經過慎重考慮,曾先生和妻子向法院提交了幾千字的“答辯反訴狀”。在該材料中,曾先生將矛盾集中在了與弟弟的關係上。曾先生認為母親年事已高,而且不懂法律,是弟弟挑起了爭端,所以曾先生在材料中不但要求法院撤銷母親的訴訟請求,而且要求弟弟夫妻二人向自己道歉,並歸還2萬多元的修房款。由於曾先生的“反訴”針對的不是原告,不符合法律規定,昨日庭審未對兄弟二人的爭端進行審理。但曾先生仍不時指責坐在旁聽席上的弟弟。對原告席上的母親,曾先生沒有明顯的不滿,不過自始至終,他都以“原告”二字代稱母親。

  拒絕調解 老人要房不要兒

  鍾老太的律師說,老人以前一直和被告生活在一起,戶主是老人,2004年政府拆遷時由被告出面簽了拆遷補償協議,獲得一大一小兩套安置房,並有若干補償款,現在老人希望分割家庭財產,並要一套房子自己過。

  老瓦房、宅基地、建房費、生活費……曾先生在法庭上不斷地算著這些賬,他們兄弟姐妹5個1979年就失去了父親,他作為老大很早就挑起了家庭的重擔,說到動情處,曾先生也有些黯然。他說如果當初不是為了照顧母親而和她生活在一起,只是給錢盡贍養義務的話,就不會有現在的房產糾紛。面對這些難以計算清楚的經濟賬和親情賬,法官對原告、被告雙方進行了勸解。最後曾先生表示房子可以給老人,但是拆遷補償的費用都用於過渡期的開支了,再加上老人生病時支付的費用,沒有多的補償款可以給老人。另外,曾先生堅持原來的老房子是自己花錢建的,如果母親得了房子,其他兄弟姐妹應該給他補償。最後,鍾老太最後拒絕了法庭的調解建議,她不惜與大兒子決裂也要住上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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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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