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與李先生認識兩個月後登記結婚,在舉辦婚禮前3天,李先生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拘留。王女士隨後起訴要求離婚。記者昨天獲悉,北京順義法院一審支援了王女士的訴求。
王女士訴稱,去年10月2日,她通過婚介機構與李先生相識,後於12月2日領取結婚證,並定於2010年1月6日舉行結婚儀式。但在舉行結婚儀式的前3天,李先生忽然被警察帶走。經向公安機關了解,她得知自己的新婚丈夫因涉嫌詐騙罪被拘留,並且李先生的犯罪歷史不止於此,他還于2008年因盜竊被勞教6個月。王女士認為,李先生目前還被羈押在看守所,他的欺騙行為已破壞了二人的感情,她起訴要求離婚。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女士和李先生相識後在很短的時間內登記結婚,雙方的感情基礎是薄弱的。王女士得知李先生有前科後,便立即起訴離婚,可見雙方未建立起真摯的夫妻感情,對王女士的離婚訴求,法院予以支援。 (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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