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被新聞媒體及網際網路炒得沸沸颺颺的“艾滋女”案近日有了新進展。利用網際網路等侮辱、誹謗他人的被告人楊勇猛被河北省容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
據警方透露,2008年3月,楊勇猛與閆某在北京認識後戀愛同居。在同居期間,楊勇猛用數位相機給閆某拍攝了裸照和兩人的性愛視頻,並加以保存。2009年6月,閆某提出分手並要求楊勇猛將裸照及視頻刪除,閆某的家人亦反對兩人繼續來往。楊勇猛懷恨在心,遂產生利用裸照和性愛視頻對閆某及家人進行報復的想法。
2009年8月,楊勇猛將他拍攝的閆某裸照和兩人性愛視頻,用電腦、列印機製成宣傳單,兩次來到閆某原籍河北省容城縣,以閆某的居住地為中心向周圍散發,給閆某及其家人造成很大負面影響。之後,被告人楊勇猛在網際網路上申請QQ號碼,開通部落格,登陸貼吧,以閆某的名義將其裸照、性愛視頻截圖和錄影傳至網際網路上,並編造閆某被其繼父強姦、在北京賣淫、患有艾滋病等內容在網際網路上散佈,還公佈了自己掌握的282個手機號碼,捏造其號碼持有人為閆某的嫖客等資訊。楊勇猛還用兩個手機號碼以閆某名義多次向閆某的親友等人發送閆某的裸照及侮辱性語言文字等。
2009年10月18日,閆某報案至容城縣公安局,並先後經容城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保定市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論均為閆某血液HIV抗體陰性。
容城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楊勇猛利用散發、傳播他人裸照、性愛視頻照片等方式公然泄漏他人隱私,故意捏造被害人被強姦、賣淫和患有艾滋病等虛假事實,在網際網路上迅速傳播,引發了網民的廣泛關注,各類新聞媒體爭相報道,各大門戶網站紛紛轉載,嚴重損毀了閆某的人格和名譽,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誹謗罪。該院一審以侮辱罪判處被告人楊勇猛有期徒刑2年,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楊勇猛有期徒刑2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記者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