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伯聽過的徵婚故事也不少,有舉牌徵婚、登報徵婚、貼大字報徵婚,可從未聽過有擺地攤徵婚的。昨天(11日),就有這麼一名男子,在溫州市區公園路人行道上擺了個攤位徵婚,還聲稱“來真的,不見到相親女子,不透露身份”。
昨天中午12點40分左右,老師伯在公園路見到了這名正在擺攤徵婚的“相親男”(圖①),此人身材高大,體型較胖,身穿一件白色T恤。他站在人行道上,地上擺放著一張白紙(圖②),紙上寫有徵婚內容,白紙被數塊石頭壓住。老師伯看到,紙上的字寫得歪歪斜斜,其中有數個錯別字,語句表達有點混亂。
“相親男”的徵婚行為引來不少路人觀看,其中也不乏一些年輕女子,不過她們均一笑置之。
根據紙上所寫,老師伯能將“相親男”的徵婚內容看懂個大概,內容分“自身條件”和“相親對象要求”兩部分。自身條件:本地人,30歲,未婚,有房有工作。相親對象要求:26歲至29歲的女子。
“相親男”還在紙上特別註明“要來真的”,他想表達的意思為“非誠勿擾”。另外,紙上還註明“我沒時間了”。對此,“相親男”解釋,他已經30歲了,正常渠道找對象已經沒時間了,“身體沒問題,絕對健康”。“相親男”還透露自己是樂清北白象人,但拒絕透露姓名。
“相親男”還說,採取這種方式來溫州市區徵婚,這次是第三次了,第一次是今年正月初四來的,第二次是在三四天前來的,都是在公園路一帶擺攤。他說他的家人對此行為並不知情。
“相親男”對老師伯拿出相機拍照採訪表示異常反感,不斷躲閃鏡頭,他說拍照會讓他“難看兮”。最後,他收起攤位徑直離開。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社會新聞 經濟新聞 教育新聞